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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守则
2012-04-20 16:08   网络

第一章 总则

1工作宗旨:热心为同学服务,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2工作原则:志向高远,开拓创新,尽职尽责。

3管理原则:人性管理,以心交心;民主集中,奖罚分明。

4工作目标:<1>高效率,高质量,高进度,树立我院良好形象。

<2>实现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为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5口号:高效、务实、创新

第二章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守则

1学生会干部要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认真负责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2学生会干部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组织安排,应积极参与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活动,勇挑重担,不回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学生会干部应具备协作配合精神,同舟共济,对其它部门的工作应积极配合,互相帮助,不拉帮结派。

4学生会干部应严格要求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上刻苦奋进,工作上认真负责,在学生中树立良好形象,规范行为举止,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学生会干部应保守秘密,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学生会人员规范管理办法

1学生会人员常规管理即“出勤制度”,“绩效制度”,“奖惩制度”,是学生会正常运转的关键。

2学生会对日常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任何人在会议及集体活动时都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勤。

3学生会绩效制度按学生会成员工作成绩记载,它将作为评选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的评估资料,评估内容有

(1) 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2) 各部门人员本质工作完成情况。

(3) 主席团对各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估,部长对部员的评价,部员对部长的评价及部员之间的评价。

(4) 以上规定对学生会部门及个人的管理办法将由主席团组织各部代表操作执行,其它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干预。

第四章 学生会会议制度

学生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会议分全体干部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和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1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例会(时间:每周一中午12时。地点四楼会议室),组织部负 责会议记录。

2每周例会需提前十分钟到达会议地点,由纪检部负责点名,组织部负责记录。各部成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团总支书记请假。各部成员在一学期内缺席或迟到三次者在例会上做书面检讨,四次或四次以上者主席团考虑其任免问题。

3会议记录由组织部负责记录和整理,定期载入档案。,

4如遇临时大型活动或特殊事件,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第五章 学生会值班制度

1学生会各成员应依照值班制度表按时值班。

2在值班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或做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事情。

3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值班。不得无故迟到、缺勤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作书面说明,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生效。

4值班过程当中,如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需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团或值班老师请示。

5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应做交接班工作,在没有其他当班人员在时,不能随意离开,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

6注意保管好办公室一切物品。不得私自外借、使用,发现学生会财物如有遗失、损坏现象,要及时登记上报。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章 学生会的监督和考核

1院办公室对主席团和各个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院办公室每周查看以上各项管理记录,对学生会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整理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2主席团组织各部代表将在学期中和期末进行干部考核和评优。对工作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对不称职的干部通报批评或给予其它处分。

3主席团的工作情况有学生会全体成员进行监督。

第七章 学生会奖罚制度

学生会全体成员以全院同学的权益以及学生会整体形象为重,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1每学期期末,主席团在听取工作意见后决定对在该学期中工作表现出色且学习成绩优秀的成员予以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

2每学期期末,主席团将对在该学期中能策划出有创意的活动并能成功举行的部门予以一定的奖励。

3经主席团评定,工作有一次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有重大失误两次者将被开除出学生会。开除决定将通报个人并公布于众。

4学生会各种会议应准时出席,各部成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各部成员在一学期内缺席或迟到三次者在例会上做书面检讨,四次或四次以上者主席团考虑其任免问题。

5学生会各种活动应准时参加,迟到者和无故缺席者按会议缺席对待。

6对工作态度散漫,工作不负责任的学生会成员进行记录,并在每次例会会议上通报。

7主席团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经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

8其它情况有主席团组织各部代表讨论后做出相应处理。

第八章 学生会运作活动的相关事宜

1方案确立前把活动立项表、预算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讨论:并及时与学生会指导老师汇报沟通。

2方案确立后,由主席对各部门分配具体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职、分工协作。

3活动中各成员应佩戴工作证。

4活动进行中,主办部门和信息组(学习部)要及时收集各种活动记录,包括文字及影像材料。

5活动结束当天最晚次日中午,活动主办部门必须将活动报道交至学生会指导老师处。主办部门要总结整个活动,将活动获得的经验及时总结,在一周内将总结以书面或电子版的形式送交团总支书记办公室(活动总结要包括:活动时间、地点、组织部门及参加人员,活动过程记录,取得成绩或活动成果,从中有何经验总结等)。

6活动完毕后,保存活动资料(计划、总结、横幅、彩喷等)并交于办公室备案。

第九章 学生会评比事宜

1主席团在期末要组织各部门对全体学生会成员进行期末总评,并与学生会指导老师商定结果,对优秀的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2如有学生会成员对评比结果持不同意见,则直接向学生会指导老师反映意见。

3每学期评比结果交由办公室负责保存备案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人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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