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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对新进教师转正前进行培训考评的规定
2008-11-09 19:40   网络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系部最基本的教学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师德良好、学术研究水平较高和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是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学校、系部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为落实学校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要加强对新进教师的师德教育及岗位能力培训,培养他们的爱岗敬业精神,提高他们的教学组织能力。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的具体情况,现对新进教师转正前进行培训考评特做如下规定:

1.对新进教师培训实行导师制,每位新进教师由系部或教研室指定一位师德良好、学术水平较高和教学能力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负责对其进行指导培养,新教师应跟随导师听课并为其助课,导师应对新教师必须完成的培训任务进行辅导及检查监督。

2.新教师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在转正前学校或系部将进行考试。

3.导师应指定一本教材或专著,由新教师进行自学并写出读书笔记或撰写一篇学术论文。

4.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的教师应自学《高等教育学》及《高等教育心理学》并通过相应考试。

5.系部将配合学校将对新教师进行计算机课件培训、粉笔字板书培训、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培训。

6、新教师在转正前应写出两节课的教案,并在系里进行试讲,通过后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试讲,并接受校专家及有关领导对其进行的评议。指导教师应对被指导教师提出鉴定意见,系部应给出新教师的综合评定意见,并形成相关文字材料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7、新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评议合格后,系部或教研室方可安排正式授课任务。

人文学院

200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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