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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14-2015-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2014-11-05 09:28   网络

根据教务处[2014]67号《关于进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体系,加强教学管理,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 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的根本,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基础,而教学的规章制度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同时,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我院教学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的重要环节,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对我院、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有效手段,并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对我院期中教学检查和主讲教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志潮

副组长:张玉雁、徐曼

成 员:刘成君、姜楠、王慧、贾开吉、刘高远、王刘杨

领导小组全面布置和检查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并对主讲教师资格最终进行审核和评定。

二、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关要求,在紧紧围绕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细则的前提下,开展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为目标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教风建设,争当文明教师,评选师德标兵。大力倡导教学研究,促进教研室活动,修订培养方案,推广教学经验,深化教学改革,提炼专业特色,构建保障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创建和谐校园。在不断加强教学基本规范、师资队伍、专业和实验室三项建设的同时,要结合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工作的意见》和构建我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有关要求,通过教学基本规范建设检查、学院领导听课评课、同行听课评课、督导听课评课、学生评议教师、作业、教案检查等多种活动,评选出各项活动优胜者进行表彰。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全力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加强教学基本规范、师资队伍、专业和实验室建设;大力倡导教学研究,促进教研室活动,推广教学经验,深化教学改革,办出专业特色,构建保障体系,创建和谐校园。

三、时间安排

自本学期第10周开始,到第12周末结束(11月3日—11月21日)。

四、检查内容和组织安排

1.开展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为目标的职业道德教育,争当文明教师,评选师德标兵。院里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师德教风考核小组,并制定我院师德教风考核方案,实行个人自评、学生参评、同事述评与师德考评小组综合评定为一体的考核机制。

院部出一期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版面,院部网站开辟专栏对师德优良的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召开一次全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经验交流会,每位教师撰写自己教书育人的事迹总结(尤其要注重发现感人的典型事例),经院部评选以后将其中的1-2名报教务处。

2.人文学院教学管理体系检查

包括:日常教学管理,教学文件管理,学生成绩管理,以上内容由我院进行全面自查。责任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自查结果填表后于11月3日前报送教务处。

3.通过教研室各项活动的开展进行教学质量检查

(1)制定规范的教学教案,进行教案设计比赛。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教案观摩展示,每一位任课教师都是评委,相互打分,汇总后评出我院优秀教案获得者1-2名,汇总后的排序报教务处,责任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参与者:全体教师。教案检查时间11月10日下午14:30,在院会议室。

(2)听课检查。各教研室主任要在11月5日之前,制定出本教研室上课教师的听课时间表,报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处。教学检查小组的成员,在不影响自己上课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听课。在听课基础上,进行课堂讲授、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检查比赛评比和打分。听课时间:11月5日——15日。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参与者:小组成员。

(4)作业批改与平时成绩的考核记录检查。要求作业全批全改,并作好成绩记录。参与者:全体教师。检查时间:11月11日,地点:院会议室。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上课情况检查。各教研室要在11月5日前,向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报本学期本教研室使用课件上课的教师名单,由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榜告示。检查内容:电子课件的科学性、系统性、生动性,各教研室要组织论证其课件是否适合教学使用,效果是否最好。以上内容由教研室为单位自查,并于11月15日报领导小组。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参与者:小组成员。检查时间:11月5日—15日,该项检查,领导小组不再组织统一的时间进行,小组成员自己抽时间检查打分,被检查对象仅限于本学期使用课件上课的教师。

(6)举办教师专业技能大赛。我院要求每一位教师要对自己在教学各环节中的经验和体会以及创新进行总结,要有特色,对其他教师要有借鉴作用,并且要求以申论写作的方式进行比赛,选出1名优胜者。时间:11月17日下午15:30,地点:X1401室。

4.实验实训检查

包括:实习大纲、实习安排、毕业设计及毕业答辩安排等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定,实验报告是否全批全改,实验课教学是否按要求进行,实验室管理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实验室中是否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否上墙,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操作是否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是否存在隐患。以上内容由实验室管理员自查,并于11月10日写出自查情况报告,包括已落实的和未落实的及今后怎样改进、采取的措施等,上报领导小组。责任人:实验室管理员。

5.主讲教师资格审核

(1)在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对主讲教师的主讲资格进行复查和审核。

(2)确定主讲教师的主讲课程资格,并填表登记。

(3)确定专业主要课程主讲教师资格,并填表登记。

责任人:教学办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

6.青年教师导师制

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要联系1—2名青年教师建立教学业务联系,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具体名单及一年的指导方案报教务处。指导方案由指导教师制订,与教学检查结束时报领导小组。责任人:指导教师、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

7.学生评议教师

本学期的学生评议教师,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施网上评教。按照教务处的有关规定,人文学院积极组织学生配合教务处此项工作的开展。责任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及辅导员。

四、总结

第12周(11月17日—11月21日)领导小组对教学检查的原始资料进行总结,将师德标兵候选人及典型事迹材料、听课、作业、教案、平时成绩登记、课件制作等检查内容量化后进行打分,并排出教师的各教学检查内容的单项排名和总名次。随后进行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并于第12周周五上报教务处。对教师教学资格审核所进行的文字结论,及教务处要求报送的其他表格材料,一同报送教务处。责任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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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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