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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14-2015-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2015-05-06 16:13   网络

根据教务处[2015]23号《关于进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认真深入贯彻“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切实加强教风建设。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院要求对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全面分析自查结果,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资料,切实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安排的各项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 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的根本,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基础,而教学的规章制度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同时,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我院教学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的重要环节,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对我院、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有效手段,并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对我院期中教学检查和主讲教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志潮

副组长:张玉雁、徐 曼

成 员:刘成君、姜楠、贾开吉、王慧、王刘杨

领导小组全面布置和检查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并对主讲教师资格最终进行审核和评定。

二、指导思想

在高等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中,师德教风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保证,是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的坚强基石。本学期我院将加强师德教风考核,考核的主题是“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号召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各项规定,三尺讲台做贡献,积极投身实践教学,提升师德水平。

大力倡导教学研究,促进教研室活动,修订培养方案,推广教学经验,深化教学改革,提炼专业特色,构建保障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创建和谐校园。在不断加强教学基本规范、师资队伍、专业和实验室三项建设的同时,要结合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工作的意见》和构建我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有关要求,通过教学基本规范建设检查、学院领导听课评课、同行听课评课、督导听课评课、学生评议教师、作业、教案检查等多种活动,评选出各项活动优胜者进行表彰。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全力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加强教学基本规范、师资队伍、专业和实验室建设;大力倡导教学研究,促进教研室活动,推广教学经验,深化教学改革,办出专业特色,构建保障体系,创建和谐校园。

三、时间安排

自本学期第10周开始,到第13周末结束(4月27日—5月24日)。

四、检查内容和组织安排

1.开展以“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为主题的师德教风考核,争当文明教师,评选师德标兵。

院部出一期有关“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师德教育版面,院部网站开辟专栏对师德优良的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召开一次全院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经验交流会,每位教师撰写自己教书育人的事迹总结(尤其要注重发现感人的典型事例),经院部评选以后将其中的1名报教务处。

2.人文学院教学管理体系检查

包括:日常教学管理,教学文件管理,学生成绩管理,以上内容由我院进行全面自查。责任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自查结果填表后与4月30日报送教务处。

3.通过教研室各项活动的开展进行教学质量检查

(1)制定规范的教学教案,进行教案设计比赛。在全系范围内进行教案观摩展示,教学检查小组的成员给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教案打分,汇总后评出我院优秀教案1名,汇总后的排序报教务处,责任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参与者:小组成员。教案检查时间5月11日日下午15:00—15:30,在院会议室。

(2)听课检查。各教研室主任要在5月4日之前,制定出本教研室上课教师的听课时间表,报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处。教学检查小组的成员,在不影响自己上课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听课。在听课基础上,进行课堂讲授、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检查比赛评比和打分。听课时间:5月4日—8日。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参与者:小组成员。

(3)作业批改与平时成绩的考核记录检查。要求作业全批全改,并作好成绩记录。参与者:小组成员。检查时间:5月11日下午15:00—15:30,地点:院会议室。

(4)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上课情况检查。各教研室要在5月4日下班前,向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报本学期本教研室使用课件上课的教师名单,由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榜告示。检查内容:电子课件的科学性、系统性、生动性,各教研室要组织论证其课件是否适合教学使用,效果是否最好。以上内容由教研室为单位自查,并于5月8日报领导小组。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参与者:小组成员。检查时间:5月4日—8日,该项检查,领导小组不再组织统一的时间进行,小组成员自己抽时间检查打分,被检查对象仅限于本学期使用课件上课的教师。

(5)进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并评选出1名优胜者,为学校的教学经验交流会做好准备工作。对指导教师进行总结,每一位教师要对自己在教学各环节中的经验和体会以及创新进行总结,要有特色,对其他教师要有借鉴作用,确实起到经验交流的效果。时间:5月11日下午15:30,地点:408室。

4.实验实训检查

包括:实习大纲、实习安排、毕业设计及毕业答辩安排等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定,实验报告是否全批全改,实验课教学是否按要求进行,实验室管理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实验室中是否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否上墙,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操作是否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是否存在隐患。以上内容由实验室管理员自查,并于5月4日写出自查情况报告,包括已落实的和未落实的及今后怎样改进、采取的措施等,上报领导小组。责任人:实验室管理员。

5.主讲教师资格审核

(1)在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对主讲教师的主讲资格进行复查和审核。

(2)主讲教师的资格审核标准与认证标准相同。

(3)对第一次讲课(新进教师)的教师要有试讲记录,有院部专家组的鉴定意见(院部专家组即领导小组成员)。此项由各教研室提供书面材料,并于期中教学检查结束时报领导小组。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

6.青年教师导师制

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要联系1—2名青年教师建立教学业务联系,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具体名单及一年的指导方案报教务处。指导方案由指导教师制订,与教学检查结束时报领导小组。责任人:指导教师、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

7.示范课交流活动安排。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是示范课交流活动的主体(以往交流过的教师本次可以不安排),本教研室至少三分之一的教师要参加示范课交流活动,此次示范课交流活动要采用“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交流授课的方法和艺术。在教学质量检查的基础上,各教研室推荐1名,参加院示范课交流活动,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院示范课交流活动的时间:5月11日下午15:30—17:00,地点:X1408教室。责任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

8.学生评议教师

本学期的学生评议教师,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施网上评教。按照教务处的有关规定,人文学院积极组织学生配合教务处此项工作的开展。责任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

四、总结

第14周(5月25日—5月29日)领导小组对教学检查的原始资料进行总结,将师德标兵候选人及典型事迹材料、听课、作业、教案、平时成绩登记、课件制作等检查内容量化后进行打分,并排出教师的各教学检查内容的单项排名和总名次。随后进行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并于第14周上报教务处。对教师教学资格审核所进行的文字结论,及教务处要求报送的其他表格材料,一同报送教务处。责任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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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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