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
 首页  院部概况  学生天地  教学天地  社会实践  图片新闻  师资队伍  顶岗实习  两学一做 
 
您的位置: 首页>>教学天地>>教学管理>>正文
人文学院关于焦作大学制订留学生教育管理规定的建议
2008-11-09 15:39   网络

我校自2002年3月开始对来华留学生进行一年制对外汉语教学以来,留学生人数从2名增加到20多名,教学效果曾受到吉尔吉斯斯坦国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扎纳特高度评价:“感谢贵校为提高我校两名学生汉语水平的努力,感谢贵校高水平的汉语教学水平。”(2003.3.24)但是,由于学校至今没有制订留学生教育管理规定,我校在对留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无章可循,出现了一些扯皮推诿、混乱等不良现象,影响了对外汉语教学质量和我校在外国人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我们建议学校制订焦作大学留学生教育管理规定。下面我们根据在以往留学生教育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1.制订焦作大学留学生教育管理规定的方式。

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对我校来说是个新事物。外国来华留学生不同于本国学生,对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关系到国际影响,事关重大,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留学生的教育管理涉及到外事部门、教学管理部门、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后勤部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究竟应当怎样认识对外国来华留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特点和要求?我们虽然对对外汉语教学的特点、规律进行了初步研究,但至今对留学生的管理要求还不太清楚。因此,我们建议由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到国家留学生管理部门、郑州大学或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教学机构,学习、借鉴留学生教育管理的规定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召开有关部门的会议讨论研究制订焦作大学留学生教育管理规定。

2.关于留学生的入校和离校时间。

过去出现过已经开学几个星期了,留学生才来到学校或分期分批来到学校。留学生到校后,除了外事、后勤部门安排留学生住宿外,我们需要了解每一个留学生的基本情况,对留学生的汉语水平进行摸底考试,根据留学生的汉语水平进行分班,制订教学计划,给留学生订购教材,安排任课教师,准备教室,然后才能上课。完成这些教学准备工作需要10天左右。这样一来,第一学期的教学时间就少了四五周甚至更多时间,致使教师讲不完教材的内容。另外,有些留学生要求在第16周提前考试(我们计划第18周结束上课、进行考试),或者要求不参加我校的期末考试,以便提前回国参加本国大学的期末考试,到下学期开学时再参加我校期末考试。

建议留学生的招生工作规定留学生和本国学生(老生)同时入校(在第1周前),教学准备1周,第2周正式上课,第18周结束上课并考试,留学生第19周离校,确保第一学期有17周教学时间;留学生应当妥善处理在我校学习汉语和在原校学习专业的关系,第18周按时参加我校的期末考试,我校不为留学生安排提前考试或延期考试。

3.留学生的入学资格考试。

在目前没有或缺少俄语专业或懂俄语的对外汉语专业教师的情况下,留学生的招生应当把关,不招收没有学过汉语的留学生,而应当招收在外国学过两年及其以上大学汉语的留学生或汉语水平达到1级及其以上(HSK)的留学生。这些工作要做在留学生入校之前。如果留学生提供的信息虚假不实,经我校入班前汉语水平考试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班学习,由此所带来的后果由留学生本人负责。

4.外事办在留学生到校后立即给教学部门等部门提供留学生基本情况表。

过去,留学生到校后,外事办给人文学院打电话说来了几位留学生就了事了。这样不方便我们尽快掌握留学生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开展教学工作。

5.招生工作应当规定留学生入校后马上向教材科预交1年的教材费500元(一年教学即将结束时多退少补)。

过去,出现过留学生抵制交教材费的现象。后来,留学生同意交教材费,但每次根据教材征订单对每位留学生预收教材费,非常费时间,影响尽快集体订购教材,以保证按时开课。

6.坚持设置小班上对外汉语课。

对外汉语教学研究专家认为,为了确保每位留学生在课堂上都有时间在课堂上进行汉语技能操练,提高汉语交际技能,应当设置小班上课,每个教学班的人数为7人。我们知道北京语言大学是这样做的,近年来由于来华留学生数量激增而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班级人数增多但控制在15人以内。

我们建议留学生的各种班级(A班或B班、C班、D班、E班)的每个教学班相同汉语水平等级的学生人数最少为2人,最多为12人。招生数量不能太少,以避免出现1个留学生要求设置1个班级的现象。

7.留学生必须按照分班规定到指定的班级学习,个别学生如果要求调整班级,必须经过人文学院批准。不准留学生随意到其他班级上课。

8.留学生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准迟到、早退、旷课。留学生因病不能上课,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请假。留学生有事不能上课,必须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说明情况,获得批准。留学生缺课6周,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留学生到外省市旅游或办事,应获得外事办批准,并通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扭转留学生随意迟到、早退、旷课、外出旅游的不良现象。

9.留学生第1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应当在第2学期开学第1周补考。补考后,留学生汉语水平达不到规定等级,或有2门课程不及格,必须留级。第2学期学校不安排期末补考。

10.留学生为了方便旅游、外出等,要求入校后尽快办理学生证。学生处最好在留学生入校后1个月内办理好学生证,不要和本国学生一起到期末时才办理好学生证。图书馆最好在留学生入校后半个月内办理好借阅证,以方便留学生学习汉语。

11.每个教学班由学生推荐、班主任确定1位留学生担任班长,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管理学生和开展教学工作。

12.第2学期第19周办理留学生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留学生经过1年学习,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发给结业证书;有1门及其以上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发给肄业证书。

13.学校应当鼓励、支持人文学院对外汉语教师进修学习,参加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给取得资格证书的教师报销考试的报名费、路费等费用。使对外汉语教师真正掌握对外汉语教学规律和技能,保证教学质量。没有取得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对外汉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汉语口语课的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乙等。

14.注意引进俄语专业或懂俄语的对外汉语专业人才担任A班、B班的课程,以保证师资力量够用。对外汉语教研室应当有几个专职对外汉语教师,对外汉语课不能继续全部由兼职教师担任。

15.在语音教室不太紧张的情况下,支持留学生的汉语听力等课程在语音教室上课。在多媒体教室不太紧张的情况下,鼓励、支持在多媒体教室上对外汉语课。给对外汉语任课教师配备录放音机,以方便教学使用。改善教室和住宿的条件,例如有的教室黑板太破旧,桌子、凳子不统一,有的留学生宿舍条件不太好等,需要加以改善。留学生宿舍应当安排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的人员担任管理员,使留学生的日常生活处在比较标准的汉语环境中,以方便提高汉语交际能力。

16.明确对外汉语教育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归属,以便于各有关部门切实负责,顺利地开展工作。

二○○七年九月五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