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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规程
2008-11-09 09:46   网络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实验课教师有负责仪器设备完好不受损的责任。在实验课堂的第一节课要向学生宣读《学生实验守则》及仪器设备使用规则及注意事项。

二、每次课结束要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没有损坏丢失方可让学生离开实验室。

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及时确定责任人,并填写到实验工作日志上,对损坏设备、维修应按《实验室设备维修规程》办理。

四、对正常实验情况下损坏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记录,学生一般不赔偿;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仪器设备,私自拆卸等造成事故和损坏的应由管理人员、实验教师、肇事者分别写出事故报告,肇事者应写出书面检查,肇事者应赔偿维修费用,维修费用较大的或设备损坏严重不能再修理的应报教务处。此种情况的赔偿费不低于10%。

五、丢失仪器设备应及时报教务处,情节严重的应报校保卫处,并由管理人员写出 书面报告,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对责任人、肇事人,进行批评、赔偿、治安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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