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与代码
(一)专业名称:法律事务
(二)专业代码:580401
二、入学要求
一般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3年,可以根据学生灵活学习需求,合理、弹性安排学习时间。
四、职业面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
所属专业 大类(代码) |
所属专业类(代码) |
对应行业 (代码) |
主要职业 类别(代码) |
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举例 |
推荐职业资格证书 |
公安与司法(58) |
法律事务(580401) |
法律顾问; 司法辅助人员 |
司法助理; 律师助理; 书记员; 法务专员 |
律师事务所; 司法所; 法律服务所;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企业及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 法律职业资格证; 社会工作者资格证; 速录资格证(等级证) |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科学发展观统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实行理论与实践并重,学历教育为主兼顾职业证书教育,强调学生能力与素质养成的人才培养模式,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法律事务主要为公检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部门的一线工作岗位,培养能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等实际工作,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司法助理、律师助理、书记员、法务专员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素质要求
(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3)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2.知识要求
(1)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2)掌握法律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尤其是语言文字的基本功底。
(3)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操作方面的知识;掌握经济、法律、文秘的一般知识。
3.能力要求
(1)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具有运用法律规定为顾问单位决策提供咨询、订立合同、审查合同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能力;具有处理一般民事纠纷的能力。
六、课程设置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有: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与家庭法、劳动法、法律文书写作、律师与公证等。在实践能力培养方面,主要组织模拟法庭、法理辨析、法律文案实训、认知实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等。
七、专业特色采风
模拟法庭
人文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