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
 首页  院部概况  学生天地  教学天地  社会实践  图片新闻  师资队伍  顶岗实习  两学一做 
 
您的位置: 首页>>院部概况>>办公室岗位职责>>正文
人文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2020-05-11 07:53   网络

一、审议各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和学期总结;检查教研室工作的完成情况,分析教研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二、组织协调全院各专业教学任务的安排和检查。

三、组织各教研室主任,加强各专业建设;分析现有专业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专业课程和教学改革。

四、参加学校教学例会,将教学例会精神及时传达全院,并负责检查教学例会精神的落实情况。

五、定期组织教研室主任例会,研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法。

六、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七、每学期负责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和本学期教学管理总结。

八、统筹安排毕业生实习、论文辅导和论文答辩。

九、协调与学校其他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事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