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教研室主任职责
一、持本教研室的工作,负责本室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院(科)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
二、负责制定和组织本专业各教师的教学、科研、自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后贯彻执行;负责布置教学任务,组织开展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检查专业课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和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教师的出勤,为人师表和业务水平。
三、组织教案编写研讨活动,开展观摩教学,提高专业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水平。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和教学研究活动。
四、拟定专业课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负责选定专业教材,组织编写教学讲义、补充教材等。
五、配合开展教学效果检查,作业练习检查,试卷分析。审定考试、考查试卷。
六、加强本专业教学仪器及实验室的管理,充分利用多媒体,积极开展多媒体教育。
七、组织安排本专业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工作,并有相应的记录、总结和信息反馈。
八、召开各种类型的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
九、负责本室纪律、卫生管理。 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负责做好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十一、负责安排本室所承担教学科目的任课教师。
十二、负责拟定科目教学进度计划、组织建立、修订试题库和试卷库。